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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 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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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30 9:07:08]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 申报的通知


粤文市〔2018〕210号

 

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广东星海演艺集团,各相关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19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宣通〔2018〕37号)要求,省文化厅负责受理本部门主管行业的“扶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材料审查、实地考察和项目遴选工作。由于申报时间紧迫,请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及相关行业组织抓紧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符合《2019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的条件要求、文化内涵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重点优质文化项目进行申报。


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广东省内注册登记2年以上(含2年,以2018年8月31日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演艺娱乐、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文化旅游、工艺美术、文化会展等行业的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园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均可向省文化厅申报。申报主体必须是建设和运营申报项目的独立核算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低于60%,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所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的规定。同等条件下,获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厅、各地级以市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创新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及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项目、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非遗和文化文物资源活化利用项目、文化旅游演出项目、各地列入发展规划重点扶持的文化产业项目优先考虑。


二、申报要求

  1.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资助重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申报材料等条款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含电子文档)。条件不符、资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2. 申报材料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规范填写制作。封面注明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全称、申请资助方式、联系方式,申报材料正文依次为《立项申报表》、《项目申请表》以及《申报指南》要求的其他材料(其中,《申报承诺书》需由法人代表亲笔签署),材料按顺序排好,用A4纸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标注好页码。

  3. 《申报项目情况简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增加附页并请单独放置。

  4. 所有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有关电子文档需提供U盘和光盘各一个。

  5. 申报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不得重复申报、虚假申报、变相多头申报。

  6. 广东星海演艺集团负责对集团管理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合法、合规和真实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向省文化厅提交推荐材料。

  7.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进行合法、合规和真实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向省文化厅提交推荐材料。省文化厅不直接受理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三、审核和报送

  1. 申报材料及推荐须于2018年10月9日前送至省文化厅,逾期不予受理

  2. 省文化厅将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对申报单位、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并按规定程序推荐项目。经确定的推荐项目,由省文化厅统一报送2019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评委会办公室评审。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


  

                               广东省文化厅

                              2018年9月29日

 

(联系电话:020-37803354;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省文化厅12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