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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动漫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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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7 15:22:24]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根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市发〔2008〕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我厅定于近期会同广东省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开展2022年度动漫企业年审、动漫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汇总等相关工作(2022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另行通知),请认真组织本地动漫企业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漫企业须提交的年审材料

(一)动漫企业年审申请书及年审申请表;

(二)《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二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与动漫企业认定时所需提交的材料一致;必须提交动漫企业年审专项审计报告,报告中对应《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认定标准中各项比例数据需有明确表述)。

  二、重点动漫企业须提交的年审材料

  (一)重点动漫企业年审申请书;

(二)《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六条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提交动漫企业年审专项审计报告,报告中对应《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认定标准中各项比例数据需有明确表述)。

三、动漫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填报

请历年经认定并通过2021年度年审的动漫企业认真填报2021年《动漫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表》(附件7),加盖公章后与申报材料一并报至广东省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并同时发电子版到我厅产业发展处电子邮箱:wl_gdwltcyfzc@gd.gov.cn)。

四、注意事项

(一)按照相关要求,动漫企业不提出年审申请或年审不合格的,由省级认定机构收回动漫企业证书,并通报财政、税务等部门。对年审合格且动漫企业证书超出有效期的企业,由省级认定机构(广东省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收回原证书,更换新证书。    

(二)年审材料须用A4纸打印,整理后装订成册。动漫企业提交年审材料一式一份;重点动漫企业提交年审材料一式两份。

(三)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如更名、调整、分立、合并、重组、经营方向改变等),可一并申请并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四)参与本次年审的相关企业请报送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年审材料请于7月25日至29日报送(或邮寄)至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1楼窗口办(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1楼窗口办,联系电话:020-37803312)。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度动漫企业年审工作相关文件

(来源: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